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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版排污证重点管理的行业须知

发布:2020-07-22 09:01,更新:2010-01-01 00:00







企业在试生产3个月内,须向所在地提交《排污申请表》 ,并同时委托当地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验收,凭合格的《监测验收报告》到办理《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是通行的环境管理制度,是企业环境守法的依据、政府环境执*的工具、社会监督护*的平台,对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排污许可制度的顶层设计中,未来要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整合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平台,实现排污企业在建设、生产、关闭等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全过程管理。此前不少地方也有排污许可,但不少情况下沦为一纸空文。这就要求排污许可制度需要重新设计。





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于珠三角,服务全国,从事环境工程施工和污染防治的专业公司,环保综合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需要在什么时候取得排污许可证?

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对于现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在环保部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或省级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排污许可证对于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则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实际产生排污行为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在同一场所从事两个及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需要申请几个证?

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个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

排污许可证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生效,首*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延续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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